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皮肤科聚焦超声治疗仪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聚焦超声皮肤治疗仪,用于改善中下面部和颏下、颈部的皮肤松弛。
鉴于国家加强对美容行业的规范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美容用途超声器械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明确要求:利用高频超声波的热效应、机械效应和超声空化等,使人体组织变性,如刺激胶原蛋白的再生和增生等,从而达到治疗痤疮、淡化色斑、淡化瘢痕痕迹、修复疤痕、改善皮肤弹性和减少皱纹等目的的超声美容器械,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200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了解市场该类设备情况,只有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聚焦超声皮肤治疗仪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253092193),注册证适应范围包括利用聚焦超声热效应作用于皮下组织,用于改善中下面部和颏下、颈部的皮肤松弛。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该设备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国药集团河南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4号楼7层703号、704号、705号、10层1001号、1002号、1003号、1004号、1005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王秀玲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正高级职称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建军 | 郑州市物资局 | 高级职称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冯宇 | 河南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 高级职称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22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4月22日08时00分至2026年04月2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66号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217314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层1202号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刘颖颖、李帆帆
联系方式:0371-65585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