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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河南职称评审大改!打破户籍、档案限制,中级职称互认,高级职称全省通用!

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18174 发布时间:2019-09-16

工程职称评审,河南再次迈出一大步!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高级蓝领”评职称,将更重视实践水平和实操能力。

日前,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开通绿色通道,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更加重视实操,不将论文、论著作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重大原创性理论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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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职业资格衔接:

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通过答辩考核,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同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答辩考核流程参照正常评审办法。

2、打破人事关系、户籍和档案限制,进一步畅通和规范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

3、加强职称互认:

省内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全省通用。

中级职称通过职称网查询确认、互认。

对于省外来豫工程技术人才,要畅通资格确认渠道,按照来源地评审标准进行及时确认。

4、建立绿色通道:

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享受一次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对于达到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以上标准者,可不受年限和学历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5、不将论文、论著作为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重大原创性理论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注重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实际贡献和业绩成果。

6、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

非公有制领域(不含省外企业驻豫分支机构)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业绩较为突出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非公有制领域工程技术人才,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申报评审职称,不得跨地区申报。

7、各省辖市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标准和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8、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将面试答辩作为评审的必要环节。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企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评审方式。

9、重点考察职业道德。

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导权,通过用人单位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深入考察、公开公示等方式综合考察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并将用人单位的考察结果纳入职称评审。

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伪造业绩成果、业绩挂名或购买专利用于职称评审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10、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工程技术人才密集、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广阔的大型企业。

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无纸化评审。

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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