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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监管外房建自购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5322 发布时间:2019-01-30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监管外房建自购物资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QDS标项目经理部委托,就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监管外房建自购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监管外房建自购物资采购项目,CRCCYGS-GKXJQDSZG-02;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资金来源:乌鲁木齐铁路局格库铁路新疆建设指挥部。

2.4供货期: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二个包件,包件号为FJ-01 (风机成套装置)、FJ-02(消防设施)。

2.7质量要求:投标物资必须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5至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1.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1.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两年内具有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3.1.7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8不存在原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中存在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4投标人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3.1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0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太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喜鹊愉家旅馆2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QDS标项目经理部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白马寺18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553885033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79-80872729

电子邮箱:dcgczxgs@126.com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30

6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监管外房建自购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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