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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2775 发布时间:2018-06-07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作者: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19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鸿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86

2.3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施工标段:鸿鹄路南延道路工程(含桥梁一座);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

2.9 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3.报名条件:

3.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施工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监理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3.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渠道查询)。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工程证明、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

4.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2017818日至201782817:00止。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叁拾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段:叁仟元人民币

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 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 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818日至2017828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 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818日至2017828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98日上午9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高先生

  话:13526786137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女士

电  话:0371-69907099       1539370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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